詹姆士達布遜寫 在他們兩三歲時,為了保持你自己的神智健全,你必須保有幽默感。但是你也必須繼續進行灌輸他們要服從和尊重權威這項工作。當幼兒不斷地在這些早年的衝突中佔上風,在接下來的兩三歲時,他會變得更不好應付。然後通常在他幼小心靈中已開始種下一生中對權威輕視的態度。因此,在你的小孩滿兩歲之前便將以下二個重要訊息灌輸在他們心中,其重要性是無法過度強調的:1)「我對你的愛遠超過你所能了解的。你對我極其珍貴,我每天感謝上帝讓我來教養你長大!」2)「因為我愛你,所以我必須教導你服從我。那是我能夠照顧你、並保護你免受傷害的唯一方法。 健全的為人父母之道可以歸納到最重要的兩點,那就是愛和控制。你必須不斷顧慮這兩者及其均衡度,只注重去「愛」,以致失去了對孩子的控制,經常會造成孩子對父母親的不敬和輕視。 具體來說,如何處罰一個調皮的兩三歲幼童呢?其中一個可用的策略是要求這男孩或女孩坐在椅子上,想想自己曾做的事。在這年紀的小孩多數是精力充沛,絕不會喜歡他們那好動的小屁股黏在椅子上枯坐十分鐘的。對有些個別的小孩,這個處罰方式比責打他們更有效,也更記憶深刻。 管教每個小孩的方式,必須按照他個人特別的需求和其個別的個性來訂定!管教方式大多是在於孩子本身的反應,和對他來說最有效的方法來定。 四歲到八歲大:到了四歲這個年紀,管教的重點不該只在他的行為,也應顧及他的態度和動機。這個塑造個性的工作可能相當容易,也可能極度困難,就看孩子基本的性情。有些孩子天生溫和、有愛心、信賴,而有些卻深信這世界是來和他們作對的。有些樂於給予、分享,而他的弟兄姊妹卻始終是自私、過份要求的。有些整天微笑,而有些卻對從牙膏到青菜等各種事物抱怨、不滿。 但是要如何塑造小孩子的態度呢?多數父母認為,明顯的不聽話比個性或人格上令人不悅的特性較容易應付,讓我對父母們重申兩個久為人知的建議。 一.在教導孩子們我們想要他們有的態度上,父母的榜樣是一個無可取代的要件,父母本身必須做個好榜樣。有人寫道:「小孩子最可能跟從的足跡,是那些他父母親認為他們已掩飾了的足跡。」這是真的。我們的孩子正密切地在觀察我們﹔他們本能地模倣我們的行為。因此,如果我們不斷在抱怨又自私,就很難期待他們表現得仁慈而慷慨。如果我們在家或出外從不說「請」或「謝謝」的話,我們就無法教導他們有感激之心了。如果我們教他們在電話中向債主撒謊,說「爸爸不在家」的話,那麼我們是造就不出誠實的孩子的。在這些事件中,我們的孩子們立即可洞察出我們言行之間的鴻溝。而在這兩者之間,他們通常認同我們的行為,而忽視我們那空洞的宣言。 九歲到十二歲大:在青春期之前的這段期間,體罰應減到最低程度,當然,有些倔強的孩子硬是要求非被打不可,那麼便應該成全他們的願望。隨著他生命中頭十年歲月的消逝,被重重體罰的插曲也應該成為過去式。 在孩子青春期之前的這段期間,我們所抱的整體目標,是要教導孩子,他的行為會帶來不可避免的後果。在一個自由寬大的社會中,最嚴重的過失之一,就是使得孩子們無法看清在行為與後果這兩者之間有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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