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惡言來貶低小孩子
惡言會造成不愉快的後果並切斷溝通。避免像這樣的惡言﹕ 嘲弄 –「你像個大寶寶。」 恥笑 –「我真為你感到丟臉。」 辱罵 –「你是個壞男孩。」 不加思索就脫口而出的惡言使小孩子感覺他不受喜愛。這些話使小孩子氣餒,並對自己產生不良印象。更重要的,惡言對事情毫無幫助,只會使事情更糟。 用善言來鼓勵並造就小孩子 仁慈的話語帶來快樂的結果!它們給小孩子更多自信心,並幫助他們更守規矩,更努力,成就更多。這些話語不但傳達愛和尊重,而且製造出一種可以公開來討論問題、並達到互相了解的氣氛。 假設小孩子將牛奶打翻在地板上。你可以說:「不要這麼笨手笨腳!看看你搞的麻煩」這麼說會帶來不愉快的結果。或者你可以這麼說:「這裏有抹布,請把牛奶擦乾淨」那將會帶來快樂的結果。 善言的例子﹕
良好溝通的重要性 良好的溝通幫助小孩子培養自信心、自我價值感和良好的人際關係。它不但使得你和他們現在的共同生活更為愉快,並且幫助他們長大成為對自己和他人有好感的成人。請記得,愛永不失敗! 自我測驗 估計你一天內說這些話的次數﹕
請別人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幫你錄下你和小孩子之間十分鐘的對話。聽聽這錄音帶,並評估一下你的聲調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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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坎培爾博士寫 請求 我們應首先請求一個孩子去表現出好行為。當父母請求孩子表現出好行為時,孩子就知道父母瞭解他本身有思考和做決定的能力,及有能力控制他的行為,並且必須學習為其行為負責。當父母儘可能地使用請求的方式,而不是命令時,孩子會覺得父母是在協助他塑造他自己的行為,他們雙方的立場是一致的,這樣做甚為重要。 直接的囑咐 然而我們必須面對事實,有時候請求是並不夠的。通常在孩子沒有達成我們的請求的情形之下,我們才會使用直接囑咐這一個方式。在父母採取其他行動之前,他們必須確定他們的請求是適當的,並適合孩子的年齡、理解力和做事情的能力。父母最常犯的錯誤,是請求孩子做一些他們以為是在孩子能力範圍之內的事,但其實卻不然。 父母越是使用這類充滿權威的技巧,諸如︰命令、責罵、嘮叨或高聲咆哮等,其效力則變得越小。正如那個喊「狼來了!狼來了!」的牧童的經歷一樣,他叫太多次,所以他的喊叫就失去效力了。如果父母平常以愉快的方式來請求孩子的話,當他們偶爾使用直接命令的方式時,那將會十分有效。 我的重點是︰儘可能以最溫和、最細心體貼和最有愛心的方法,來管束孩子的行為。 違抗 當孩子違抗時,那是需要處罰的行為之一。違抗是公開的抗拒父母的囑咐,和對父母權威的挑戰,它也是頑固的拒絕服從。在那些情形下,我們經常必須採取處罰的方式。不論我們怎麼做,這種情形偶爾都會出現,然而父母必須嘗試避免這樣不愉快的情況發生。 再者,讓我說明,這種情況應該是很少有的。當它出現時,你要確定你已經試過每一件事,才考慮處罰。 適當的處罰 要斷定給予孩子適當的懲罰,通常是件不太容易的事,那個處罰必須與孩子的錯誤行為相符。父母必須知道如何變通,特別是在處罰方面。 父母必須知道如何變通,是因為幾個原因︰第一,父母處罰時可能會犯錯,當然父母可以改變他們的心意,增加或減輕處罰的內容。(請記住,這是施行體罰的不利之處,因為一旦施行了體罰以後,你想要改變處罰也無法改變了)。 舉例來說:如果父母已執行了一項處罰,要孩子在臥室裏禁閉一小時,但後來父母發現一些使他們應減輕處罰的事實,所以他們覺得這樣處罰太嚴厲時,那麼向孩子說明這事,然後減輕處罰,那樣做是合理又相宜的。 當父母覺得需要改變時,他們一定要容易變通,改變他們對孩子的管教方式。父母也必須容易變通,可以向孩子道歉。 如果我們有太嚴格的要求,(比方說,要求一個兩歲的孩子經常在你第一次請求他做事時就會馬上有反應),那我們就不合理了。一個正常的兩歲孩子大部份時間都是有負面態度的,然而這是他們發育時必會經歷的一個正常階段,我們稱它為「兩歲的負面期」,因為他們有這樣的表現而處罰他們是沒有道理的。當然,孩子兩歲大時,具有愛心的父母應該是堅定的,然而那是指堅定的為孩子訂立界限,而不是指處罰方面。這樣的父母會用溫和的方式來糾正孩子的身體姿態,去糾正他的行為,比方說,將他拉起來、轉變他的方向、指引他、或是將他放在正確的地方或位置上。 這種「兩歲的負面期」對正常孩子的發展是很重要的。這是使每一個人與父母在心理上分離,要求自立的方式之一。孩子看來像在違抗我們一樣,但這與違抗有明顯的差異。兩歲的負面態度與違抗之間的差別是其不友善的態度。兩歲的負面態度是正常的,並且不當受處罰;但我們不該容忍不友善的違抗,並且必須要糾正這種行為。 堅定並不意味著不愉快,當我們懷有充滿愛心的堅定態度時,我們不需要生氣、大吼和施用權威,或是有其他不愉快的表現。 每個孩子都需要同時的經歷到以各種方式表現出來的愛,他需要眼光的接觸、身體接觸、集中注意力和管教。孩子必須同時感受到我們對他的愛和堅定的態度,這兩者並不會互相排斥。堅定並不會使溫情喪失效力,溫情並不會減輕堅定的效力,或養成縱容孩子的做法。缺乏堅定的態度和不為孩子定下界限,才會養成縱容孩子的做法,但是愛和溫情不會有這樣的效果。 --羅斯坎培爾博士寫 依賴體罰為管教的主要方法,就犯了以為「管教等於處罰」的嚴重錯誤。管教是指訓練孩子走當行的路的意思,處罰只是其中的一部份,而且越少越好。一個教養愈好的孩子,他就愈不會需要處罰。孩子對於管教反應的程度,主要看他覺得被愛和被接納的程度有多少。 充滿愛的管教 為了明白如何應付孩子的行為,我們必須瞭解所有的孩子不合理的想法。所有的孩子需要也盼望得到愛。他們知道他們需要愛,也知道他們盼望得到愛,然而他們使用來得到愛的方法不成熟、也不合理。 首先,讓我們去看看獲得愛的合理途徑。譬如說有一個人叫吉姆,愛上一個叫卡拉的女人。吉姆大概會如何贏得卡拉的愛呢?做不成熟的行為、只表現出他醜陋的一面、哭鬧、撅嘴、頂嘴和諸多要求嗎?當然不是。若吉姆成熟的話,他會表現最好的一面,他會將自己的優點表現出來,保持冷靜、愉快、樂於助人、仁慈和善體人意的心懷。當他不肯定卡拉也是否愛他時,他不會採取不成熟的行為來得到她的愛,反之,他會嘗試贏得卡拉的芳心。 但是朋友們,孩子不會採用這種方式,他主要是以行為來溝通。他會持續的問:「你愛我嗎?」我們回答這問題的方式,會影響許多事情:孩子的自我價值觀、態度、感覺、和同輩間的關係等等。孩子大部份的行為,是由他覺得被愛程度的深淺而定。 一個孩子不但不會以良好的行為來贏取我們的愛和情感,他的天性反而會驅使他持續的以行為來試驗我們的愛。如果一個孩子覺得不被愛,他的天性會驅使他藉著行為更熱切的問:「你愛我嗎?」當孩子迫切想得到愛時,他的行為也許就會變得更不合宜。 這個孩子需要什麼呢? 讓我舉個例說明︰去年夏天,我十六歲的女兒卡蕾去露營,我九歲的男孩在家裡就成了老大,而他也喜歡當老大。他表現的更成熟,並且擔負更多的責任,而我們相處得十分愉快。 問題就是,卡蕾終究是要回來的。她回來的那一天,大衛的行為就退步了。他突然變得抱怨、不滿、鬧彆扭、有點生氣、心情不佳和沉默。 怎麼搞的?為什麼大衛忽然有巨大的改變呢?身為父親的我要怎樣做呢?對大衛的行為加以責罰嗎?再把卡蕾送去露營嗎?告訴大衛他五歲的弟弟表現得比他好嗎?你要怎麼辦? 好了,讓我說明我怎麼做了和為什麼這樣做。當然,卡蕾回家後,再度成為家裡的老大,這對大衛來說是很難接受的一件事,對於一個七歲的孩子來說(那時他七歲)是難以承受的。他的行為反映出他在問的問題:「你們愛我嗎?現在卡蕾回家了,我不再是家中的老大,你們還愛我嗎?你們給我的愛比起給卡蕾的又如何呢?她比較重要嗎?她會奪去你們給我的愛嗎?」哦!這些情形對孩子來說是非常痛心的! 當時我若是處罰他,大衛會認為我怎樣回答他那「你愛我嗎?」的問題呢?我儘快將大衛帶到一個我們能獨處的地方,將他抱緊,花一點時間一起談話。偶爾,我用男孩子的方式告訴他我多麼愛他,我給他眼光和身體的接觸。當他的感情槽被充滿時,他的情緒也變回是快樂和外向起來了。我們一起獨處大概十五到二十分鐘,然後他就離開我去玩了。大衛快樂起來,他也表現良好。這個情形就是我們在上文所說的特別時光之一,我想他不會忘記那段我們在一起的寶貴時光,至少我不會。 當我們的孩子有不良行為時,我們要自問︰「這個孩子需要什麼呢?」。父母往往這樣問:「我要如何糾正孩子的行為呢?」不幸的是,這個問題通常會導致父母先使用體罰。 接下去的步驟就是問自己:「孩子需要眼光的接觸嗎?他需要身體的接觸嗎?他需要集中的注意力嗎?」做父母的一定要確定,不良行為是否是由於這些需要所引起呢?我們必須先滿足孩子的這些需要。 身體有毛病嗎? 當孩子有不良行為發生時,我們要自問的下一個問題是︰「他是否身體有毛病,引致他有這樣的行為?」孩子越小,他的行為就越受到身體的需要之影響。我的孩子是否飢餓?他是否疲倦或虛弱?他是否生病?他是否受涼或感冒?或是有其他的痛苦或不舒服? 那並不是表示,我們應該容許孩子有不良的行為,它是意謂著,我們做父母的一定要確定自己是在糾正不良行為的起因、及不良行為本身。 學習去寬恕 如果一個孩子對不好的行為真誠的感到自責,父母的處罰對孩子將會是最有害的,這種害處主要有兩方面。 第一,若是孩子已經對不好的行為有悔意的話,那表示他仍然保持著良好的良心,而那正是你所想要的!那表示他已經從錯誤中學習到功課。一個孩子有良好健全的良心,是制止他再犯錯的最好事物。處罰(尤其是體罰)將會消除罪惡感和悔意,並且會增加孩子忘卻這些不舒服的感覺而再犯不良行為的可能性。 第二,在這種情形下處罰孩子,會使孩子產生憤怒的情緒。當孩子已經真誠的為他的行為而感到悔悟時,那表示他的良心正在責備他,他正在自我懲罰。如果你在他迫切的需要溫情的時候反而打他,他將會受到極深的傷害,而你也犯了一個錯誤。 我個人覺得,當孩子真心為他的行為感到悔恨,但我們仍然去處罰他時(特別是體罰),沒有比這事更會激起孩子的氣憤和怨恨。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必須學習去寬恕。 Photo copyright (c) 123RF Stock Photos 為了要有教養良好的孩子,我們必須瞭解的第一件事就是:使孩子覺得被愛,是良好管教的先決和最重要的條件。當然,這不是管教的全部,但卻是最重要的部份。 當孩子覺得真正被愛時,管教就像無法衡量的容易得多了。那麼他就能接受父母的指導,而不會有敵意和任何障礙。 另有一個表達愛的方式,我們尚未提到:就是聚精會神的(積極的)傾聽。聚精會神的傾聽就是仔細聽孩子說的話,使他確實知道你瞭解他要告訴你的是什麼。當一個小孩知道你瞭解他的感受和他的需要的時候,他就會更大為願意對管教有積極的反應,尤其是當你不同意他的時候。沒有比父母不瞭解孩子的處境,而要他做某些事更令孩子感到氣惱。這並不是說你要給孩子他任性的要求,僅是說要傾聽孩子的心聲,當你在運用權力時,使他不會覺得你不理會他的想法和感覺。 向孩子表示你了解他(即使你不贊同他),這樣做通常是有助的。向孩子重複說他才說出的思想和感受,是使他確實知道你瞭解他的一個好方法。 我深信父母在養育子女的事上,最難克服的敵人就是自己無法控制的脾氣,特別是生氣。大發雷霆,特別是無法控制的生氣,初時會使孩子受驚嚇。它看來也許會對孩子的行為有幫助,但是那只是暫時性的。當孩子漸長時,父母若不能控制自己暴躁的脾氣,將會使孩子漸漸的不尊重父母,這樣做也會惹動孩子的憤怒,和對父母漸漸的產生忿恨。當你冷靜下來仔細思考時,你會發現,既然無法控制的脾氣會招來任何人的鄙視,那麼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又怎麼會尊重我們呢? 我們每個人偶而都會十分激動,所以在事後請不要畏怯去道歉。這樣做很可能會使一件很不好的事,產生一個很美的結果。在事後有的這些溫暖和親切的溝通,會使孩子(和父母)留下難忘的特別回憶。 Photo courtesy of Stevendepolo/Flickr.com
孩子們也許可被形容成一面鏡子。你若給他們愛,他們會用這份愛來回報你;若不給他們愛,他們就沒有愛來回報你。無條件的愛,被無條件的回報;有條件的愛,被有條件的回報。 湯姆和父母間的愛,可做為有條件式的關係的一個例子。當湯姆長大時,他渴望與雙親有親近、溫暖的關係。不幸他的父母認為除非湯姆表現真的傑出,使父母引以為榮,否則不給予讚美、溫暖和溫情,來這樣繼續激使他表現更好。他們對湯姆十分嚴格,他們覺得太多的讚美和溫情會寵壞他,並敗壞他向上的決心。當湯姆表現好時,他們就施予愛,除此外就吝於表示。這樣的方式,也許在湯姆小的時候很有用,但是當他長大時,他就開始覺得雙親並不是真正的愛他或珍視他本人,而只是關心他們自己的面子。 當湯姆成為青少年的時候,他對父母的愛強烈的反映父母所給予他的愛。他已經學會了如何付出有條件的愛。只有當父母使他快樂時,他才做出使雙親快樂的行為。當然,因為湯姆和他的父母都在玩這種遊戲,結果雙方都無法向對方表達愛,因為雙方都在等待對方做些事來討他喜歡。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感到越來越失望、慌亂和不知所措,結果產生沮喪、生氣和憤怒,驅使他的父母尋求幫助。 你會如何處理這種情況?有些人會指導湯姆的父母用他們做父母的權利,要求湯姆尊重和順服他們等;有些人會批評湯姆對父母的態度,並要求他敬重他們;有些人建議要嚴重的處罰湯姆。請你思索一下吧。 Image courtesy of Sura Nualpradid / FreeDigitalPhotos.net 詹姆士達布遜寫 問題:你告訴我別對我的孩子生氣,這說來容易,但有時候他們真讓我氣壞了!比方說,每天早晨要讓我十歲大的女兒準備好搭校車是件令我傷透腦筋的事。在我堅持下,她會起床,但是她拖拖拉拉,我一離開房間,她就玩起來了。每隔幾分鐘我得責罵、催促、警告她,否則她就會遲到。因此,我越來越生氣,結果總是以惡言對她。我知道這不是應付這個小頑皮最好的方法。但是我不是開玩笑的,她使我想痛打她一頓!告訴我如何不用這麼激動就可以使她動作快一點。 回答:因為你承擔起每天早上使她準備好的責任,使你落入你女兒的掌心之中。一個十歲大的孩子絕對有能力在自己督促下處理那樣的事,但是你的怒氣卻不可能達到效果。去年我們的女兒也有類似的問題。或許這個解決方法對你有幫助。 黛安的早晨時間問題,主要是因為她非整理好房間不可。每天除非她的床鋪整理好,每件小東西都收好了,她是不會出門去上學的。並非我們教她如此做,而是她一向對她的東西都是小心翼翼、一絲不茍的。(我在此補充一下,她的兄弟萊恩無此問題!)如果她想要的話,她是可以輕而易舉、準時完成這些事,但是她做起事來總是慢條斯理。因此我太太開始陷進你所描述的習慣中:警告、威脅、催促她,最後隨著時鐘漸漸逼近最後時限,她會變得很生氣。 雪莉和我商量這問題,同意應該有更好的方式來渡過早晨這段時間。因而我擬出一套我們稱為「檢查表」的系統。每天早晨黛安必須在六點半之前起床。調好鬧鐘叫她起床是她自己的責任。如果她成功地準時起床(即使只慢了一分鐘也被視為失敗),她可以立刻到廚房,在冰箱上已貼有的一張表格上,圈下「是」或「不是」,這是那一天的第一項目。這再簡單不過了。她不是有、就是沒有在六點半起床。 第二個檢查項目時間是在四十分鐘後,也就是在七點十分那時,她被要求照自己的意思整理好房間,穿好衣服,刷完牙,梳好頭髮,等等,並且準備好開始一小段閱讀時間。四十分鐘足夠做完這些事了,事實上,如果她想要快一點,十五分鐘就夠了。因此,除非她故意不理它,她是不可能錯過第二項檢查時間的。 那麼,檢查表又代表什麼呢?無法達到這個表的要求是否會帶來生氣、震怒或咬牙切齒呢?當然不會。其結果既直接又公平。如果黛安錯失一個項目,那麼當天晚上她必須比平常早三十分鐘上床睡覺,如果錯失兩個項目,她則必須早一小時上床。這段時間她可以在床上讀書,但不准看電視或講電話。這麼做把早晨的壓力從雪莉那裏轉移到我們的女兒肩上,它原本就該如此的。有幾次我太太起床較晚,準備去弄早餐時發現黛安已神色儼然、一切就緒地坐在餐桌前。 這套管教制度可做為父母應付類似問題的一個模式。它沒有壓迫感,事實上,黛安似乎樂於有個目標可達成。 如果孩子們參與規則的制定,他們會比較注意這些規則,更能遵守它們,並且更容易接受他們自己所訂下的懲罰。 詹姆士達布遜寫 在他們兩三歲時,為了保持你自己的神智健全,你必須保有幽默感。但是你也必須繼續進行灌輸他們要服從和尊重權威這項工作。當幼兒不斷地在這些早年的衝突中佔上風,在接下來的兩三歲時,他會變得更不好應付。然後通常在他幼小心靈中已開始種下一生中對權威輕視的態度。因此,在你的小孩滿兩歲之前便將以下二個重要訊息灌輸在他們心中,其重要性是無法過度強調的:1)「我對你的愛遠超過你所能了解的。你對我極其珍貴,我每天感謝上帝讓我來教養你長大!」2)「因為我愛你,所以我必須教導你服從我。那是我能夠照顧你、並保護你免受傷害的唯一方法。 健全的為人父母之道可以歸納到最重要的兩點,那就是愛和控制。你必須不斷顧慮這兩者及其均衡度,只注重去「愛」,以致失去了對孩子的控制,經常會造成孩子對父母親的不敬和輕視。 具體來說,如何處罰一個調皮的兩三歲幼童呢?其中一個可用的策略是要求這男孩或女孩坐在椅子上,想想自己曾做的事。在這年紀的小孩多數是精力充沛,絕不會喜歡他們那好動的小屁股黏在椅子上枯坐十分鐘的。對有些個別的小孩,這個處罰方式比責打他們更有效,也更記憶深刻。 管教每個小孩的方式,必須按照他個人特別的需求和其個別的個性來訂定!管教方式大多是在於孩子本身的反應,和對他來說最有效的方法來定。 四歲到八歲大:到了四歲這個年紀,管教的重點不該只在他的行為,也應顧及他的態度和動機。這個塑造個性的工作可能相當容易,也可能極度困難,就看孩子基本的性情。有些孩子天生溫和、有愛心、信賴,而有些卻深信這世界是來和他們作對的。有些樂於給予、分享,而他的弟兄姊妹卻始終是自私、過份要求的。有些整天微笑,而有些卻對從牙膏到青菜等各種事物抱怨、不滿。 但是要如何塑造小孩子的態度呢?多數父母認為,明顯的不聽話比個性或人格上令人不悅的特性較容易應付,讓我對父母們重申兩個久為人知的建議。 一.在教導孩子們我們想要他們有的態度上,父母的榜樣是一個無可取代的要件,父母本身必須做個好榜樣。有人寫道:「小孩子最可能跟從的足跡,是那些他父母親認為他們已掩飾了的足跡。」這是真的。我們的孩子正密切地在觀察我們﹔他們本能地模倣我們的行為。因此,如果我們不斷在抱怨又自私,就很難期待他們表現得仁慈而慷慨。如果我們在家或出外從不說「請」或「謝謝」的話,我們就無法教導他們有感激之心了。如果我們教他們在電話中向債主撒謊,說「爸爸不在家」的話,那麼我們是造就不出誠實的孩子的。在這些事件中,我們的孩子們立即可洞察出我們言行之間的鴻溝。而在這兩者之間,他們通常認同我們的行為,而忽視我們那空洞的宣言。 九歲到十二歲大:在青春期之前的這段期間,體罰應減到最低程度,當然,有些倔強的孩子硬是要求非被打不可,那麼便應該成全他們的願望。隨著他生命中頭十年歲月的消逝,被重重體罰的插曲也應該成為過去式。 在孩子青春期之前的這段期間,我們所抱的整體目標,是要教導孩子,他的行為會帶來不可避免的後果。在一個自由寬大的社會中,最嚴重的過失之一,就是使得孩子們無法看清在行為與後果這兩者之間有不可分的關係。 詹姆士達布遜寫
從出生到七個月大:一個小孩到了六個月大時,他應該已能從父母偶而用手掌打他們的管教中得到益處(通常打在手上),因為他做了你叫他別做的事。在這年紀,他們大部份時候都可以了解「不」的含意,即使他們並不了解實際的原因為何。例如:如果他扯下你的眼鏡,雖然他可能不了解為何不可以這麼做的理由--像是眼鏡會破等等,--可是他能了解「不可以」,並且了解如果他違抗你的話,就是不聽話。但是為了換孩子尿布時他動來動去或半夜裏哭泣這些原因,而責打一個六個月大的幼兒是項嚴重的錯誤。在這幼年時期,最主要的事是,他須要被抱、被愛,而最重要的是,他須要聽到那撫慰的人聲。在他餓了時餵他,保持他乾爽、清潔和溫暖。 在另一方面,如果他每次輕輕哭一聲,你就急忙去抱起他的話,你有可能會教養出一個愛哭鬧、過份要求的嬰兒。嬰兒可以很容易學到操縱父母的技巧,那就是經由一個叫做「行為控制」的過程,任何會帶來令人愉悅後果的行為,他們都會重覆再做。因此,一個健康的嬰兒藉著用些力氣將喉頭裏空氣往上推來發聲,能夠使他的媽媽整天(或整夜)十二個小時在他的育嬰室裏忙碌不堪。為了避免這種結果,你要給予你的嬰兒所需的注意力,但同時也要小心不要把他養成一個小暴君,明白如何處理這種情形是很重要的。 那個過份要求的暴君將會長大成為一個會思考、有愛心、具有永恒靈魂,並且在造物主心中具一席之地的人類。對於那些筋疲力竭,不堪其煩的新任母親,我要說的是:「繼續努力下去!妳正在從事這宇宙中最重要的使命!」 八個月到十四個月大:很多小孩在這年齡層會開始向父母的權威挑戰,一足歲時,這些正面的衝突尚算輕微,並不常見,然而未來掙扎的起端已可預見。 確定你所訂的規定或處罰判決是由聖靈所引導的,並且不會太難遵守或太嚴,也不是在震怒或未經祈禱的情形下所做的。 父母該如何管教一歲大的小孩呢?要非常小心和溫和!這個年紀小孩的注意力極容易被人引開,與其從他手中強奪下一個磁杯子,倒不如拿其它顏色鮮亮的東西給他看,然後你必須準備好接住他丟下來的杯子。當不可避免的衝突發生時,你必須以堅定一致的態度來贏得他們,而打手心則是最後的管教方式。再次強調,別害怕小孩子的眼淚,這可能成為他們對付午睡、上床時間、洗澡的有利武器。我們要有勇氣來帶領小孩子,但小心不要以粗暴、嚴厲、看輕他們的態度來這麼做。 十五個月到二歲大:據說整個人類可廣泛地區分成二大類別:一種是對人生中各種提案投「贊成票」的人,另一種是傾向投「反對票」的人。我很有自信地告訴你,世界各地學走路的幼兒們必定是投反對票的。如果有一個字可以代表十五個月到二歲大這段年紀的特色,那就是「不!」不要,他不要吃麥片粥。不要!他不要玩他的玩具。不要,他不管什麼時候都不想上床睡覺。 讓我做幾個管教上的建議,我希望這些建議可舒緩一些由這年紀幼兒所帶來的緊張。然而我必須先說,在這段不穩定時期,這種負面特性是正常而健康的。沒有任何方法可以使一個一歲半幼兒表現得像五歲大的孩子一樣。 首先,為了很明顯的理由,當有可能時,由父親來幫助和參與管教的過程是極為重要的。 有關對於個性倔強幼兒的具體管教,輕微的責打可從孩子十五個月至一歲半大之間開始。但不應該是經常性的,並且必須等到他們故意違抗時才用。 打得痛是必須的嗎?是的,否則就毫無影響力了。一巴掌打在包著三層濕尿布的小屁股上,當然是無法表達其緊要訊息的。然而,少量的痛對一個年幼的孩童卻極具效力,當然,鞭打或痛打他是絕對不必要的,打在腿上或屁股上兩三下會使他稍為疼痛的巴掌,就已足夠強調「你必須服從我」這個重點了。最後,很重要的一點,在犯錯行為發生後馬上處罰,不然就不要處罰。一個不到兩歲幼兒的記憶力範圍是有限的,你不能延遲十分鐘後再來執行處罰。然後,在處罰結束,淚水漸止之後,你的孩子可能想被擁抱,以確定父母仍然愛他。無論如何,一定要讓他這麼做,你要充滿愛地用雙臂擁抱他,讓他體會到那份安全感。輕輕地搖他,告訴他你有多麼愛他,和他為什麼必須「照爸爸說的去做」。這一刻會是一整天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我要請父母注意的是,不要為了幼兒在學習發展過程中自然而必須的行為而處罰幼兒。譬如說,他們對所處環境的探討,那在對刺激他們的智能來說,是極重要的。譬如說,同樣一個水晶飾品,你我身為成年人的,會僅藉著從視覺的檢測來獲得想要得到的資訊,而幼兒卻會拿起它,嘗嘗看,聞一聞,在空中搖一搖,在牆上撞撞看,往遠處丟去,然後聽聽看它跌得粉碎時所發出的美好聲音。藉此過程,他學了很多有關地心引力,粗和光滑的表面有何不同,玻璃的易碎性,還有母親那令人吃驚的忿怒。 難道說我是在提議應該任由小孩子去摧毀一個家庭和家中的所有物嗎?不是的,但是,期望一個好奇心強的小孩子不摸任何東西也是不對的。父母應當移開那些易碎或是特別具危險性的物品。 詹姆士達布遜寫
狂暴而任性的意志! 就像一條狗偶而會向牠主人的權威挑戰,一個小孩子也必會做相同的事,只是更經常罷了。這個發現並不是無關緊要的,因為它代表人性的一個特點,而那些寫有關管教方面書籍的所謂「專家們」卻很少認出(或承認)這一特點。我尚未能在任何一本提供給父母及老師的教科書中,找到他們承認大多數父母及老師們經常在面對的掙扎,那就是與他們的孩子們之間的那場令人疲累的意志對抗。成人的領導權很少是未經考驗即被下一代所接受,這些被要求順從其指導的孩子們,他們必須先「考驗」一下並發覺此領導權是值得他們效忠順服的。 但為何小孩子是如此好鬥呢?人人皆知小孩子是愛好正義、法規、秩序和安全界限的。那麼,為什麼父母不能以平靜的討論、解釋和輕拍他們的頭來化解這一切衝突呢?答案就在小孩子那令人好奇的價值體系,他們尊重力量及勇氣(他們同時也需要得到愛)。 因為孩子們尊重力量和勇氣,使得他們想知道他們的領導者到底有多「強」。他們有時違抗父母的教導,就是為了要考驗一下這些掌權者有多堅決。這個叫做「向領袖挑戰」的反抗遊戲,連極年幼的小孩都能令人驚訝地玩得很出色。這種反叛能夠種下個人災難的種子,而且這些種子長出來的多刺雜草,可能會在以後那麻煩的青春期時,長成一片混亂纏結的荊棘叢。 當父母拒絕面對他孩子叛逆的挑戰時,他們之間的關係會起變化。小孩子開始不尊重他的父母親,他認為他們不值得他對他們效忠。更重要的是,他懷疑如果父母真的愛他的話,那麼他們為何會讓他做這樣有害的事呢?童年期的一個極端矛盾之處是,這些男孩子和女孩子們希望他們的父母來引導他們,但又堅持他們的父母必須贏取這項領導權。 對於那些身為具有專制獨立個性的小孩的父母們,我最懇切的建議是,要他們從孩子極年幼時即開始來塑造他的意志力。雖然以下之推論很難證明,但我誠心相信,反叛心強的小孩子是屬於將來具有無法適應社會的「高危險群」。我也必須強調,整體來說,這種情況並不完全是悲觀的。個性倔強的小孩可能比他聽話的弟兄們,更具有特性,並更有潛力去創造出一個有成果的人生。然而,這種潛力的發覺,可能有賴於孩子幼年期,是在一個管教堅定而充滿愛心的家庭環境長大的。因此,我再重複一次我的忠告,儘早在他學走路的時期就開始塑造他的意志。(注意,我並沒有說壓制、毀滅或摧毀他的意志。) 叛逆或是不懂事? 問題:我不確定我是否真的了解故意的反抗和年幼孩子的不懂事這兩者的差別,你能解釋嗎? 回答:正如其名,故意的反抗是一種明知故犯的行為,這只發生在當小孩子明明知道他的父母所要求期望的事,卻傲慢地選擇去做相反的事。簡言之,即是拒絕接受父母的領導權,譬如說,當你叫他時,他反而跑開,尖叫無禮,明顯故意不服從的行為等等。相反地,年幼孩子的不懂事、無責任感,其起因是因為忘記,意外,錯失,短暫的注意力,挫敗的忍受力低,不成熟等等。在頭一個情況中,小孩子明知他錯了,並等著看他父母的反應;而第二種情況,他只是不小心犯了一個未預知後果的錯誤。依我之見,為了灌輸責任感而採用肉體的處罰是不對的(當然,除非這個小孩子叛逆地不肯接受。) 我請我的四個孩子說出對父母作為的建議與評語,有那些覺得是有效的,那些是無效的。 1. 不予說明的否決:孩子們認為我們最大的缺點,便是太常在否決時沒有加以說明理由,只是說:「因為我這麼說,所以你就這麼做。」如果我們有機會重來一次,一定要盡量改變作法。 2. 外出次數太少:孩子們對於全家一同外出的次數太少感到失望,他們特別提到喜歡全家一同多去郊遊、觀賞球賽(例如棒球、足球……)或露營等。 3. 處罰不夠:孩子們沒有做好一些我們規定他們做的家事時,我們常常並沒有處罰他們的錯誤。 4. 太少職責:孩子們全都認為,如果他們在家庭方面擔當更多的責任,會有更多成長機會,也更能為未來生命有更充足的準備。 我們正確的作為:我們很高興的是,孩子認為我們正確作為的項目,遠遠超過他們認為我們的不佳作為。 1. 教導絕對的對錯價值觀:比如說,如果孩子們不想和某個打電話或來訪的客人說話,我們絕對不會替他們扯謊說不在等等。 2. 不用不當的語言:孩子都覺得我們不允許他們用,自己也不用,諸如笨、蠢、討厭、惡心的字眼,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們也從沒聽過我們說出咒詛人或淫穢的字眼。 3. 教孩子禮貌應對:教導孩子對長輩(包括對父母)要有禮貌的回應,如「是的,先生」、「是的,女士」,並且常說「請」和「謝謝」。這對他們都很有幫助。 4. 堅持個人的責任:二女兒辛蒂特別感激我們,能使得她總是對做家課和守時有責任感,及在大一結束時,可自己抉擇主修方向。 5. 花時間傾聽:大女兒舒珊特別感謝我們總願花時間,在她想談話或需要談話的時候,與她聊聊。 6. 沒有偏袒:孩子們都喜歡我們對待每個孩子一律平等,沒有任何偏袒。這是他們列單上其中一個首要項目。 7. 公開流露愛與情感:孩子們同感重要的一件事,便是我們夫妻彼此所公開流露的愛與情感,讓他們覺得父母互愛互重而帶來安全與舒適之感。 實際而言,在一切我們做得對的作為中,我們那對孩子完整而無條件的愛,才是至為重要的。在這個地球上,愛的的確是最大的力量,使人向善,及培養出積極樂觀的孩子! Image courtesy of Stuart Miles/freedigitalphoto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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